星期二, 2月 27, 2007

轉貼 - 簡單事實 前後互相廝殺

我是二二八事件的過來人。事件發生時,距台灣光復不過年餘,大戰後的台灣,民窮財盡,殘破不堪,百廢待興。在整個社會貧困、失業中,怨氣皆指向執政的外省人。再以陳儀屬下良莠不齊,看在台民眼裡,積怨更深。

在事變期間,全台烽火連天,外省人被凌辱打殺。亂民在各地攻佔警察局、派出所,搶奪兵營武器,佔據官署,燒殺掠奪,日夜橫行。陳儀只得向南京中央求援,類 如再行光復。這一事件,一個最簡單的事實,就是「先是台灣人殺外省人,後是外省人來殺台灣人」。那裡有什麼是非可論?同胞手足相殘,應是彼此痛悔莫及!力 求化解莫及!

如今此事件竟成野心人士無限操弄的資本,扭曲事實,顛倒是非,製造仇恨,長期成為他們謀取權益的神主牌,隨時祭起,予取予求。

往事歷歷,我只有打油詩一首,悲嘆這一事件實際的荒謬與愚昧,夫復何言!

先是殺「阿山」,全省火燎原;隔海派軍來,追兇復平亂。

前後互廝殺,同胞自相殘;是非何足論,痛悔最應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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