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五, 12月 14, 20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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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不可以把話說清楚


如果管理者沒有清楚告知員工公司的倫理要求,就拿來作為主觀判定員工優劣的標準,管理者本身已經有「失職」的嫌疑。畢竟,隱喻宣導的方式長久下來,一定會有人很機靈、有人很白目。但是,機靈與白目不能作為A級員工的判斷標準,不是嗎?



有一個疑惑長久以來困擾著我,我總是聽到有人說現在的人「企業倫理」觀念越來越淡薄,當我追問什麼是「企業倫理」的時候,答案都只是單一個案舉例,沒有人有具體說法。

有些時候我試圖把「企業倫理」與「企業文化」相提並論,但是這說不通,因為高階主管談的是企業文化,中低階主管與實際的執行者則談企業倫理。在長久思考各種個案之後,我給所謂的「企業倫理」下了一個簡單的解釋:

當前所謂正在淡薄中的「企業倫理」,指的就是「長幼尊卑」「先來後到」的不成文慣例。嚴重一點的說法,則有點老兵新兵的味道。

早先我在外商上班,上班時間是員工自己管理,下班時間到了只要進度完成就可以走人,這是明文規定的。

後來我轉到本土企業,正當我事情做完正要閃人時,有個朋友拉住我說:「大頭目都還沒走,你怎麼可以下班呢?!」「咦?他又沒有跟我說他先下班,我才可以下班啊?」我愣了一下之後只能這樣回答。

我們所謂的企業倫理,存在著一個令人頭痛的現象,它是「隱性的規範」,沒有明文規定,因為明文規定之後會發現,所謂企業倫理不是那麼合乎邏輯。

最近遇到一個小朋友,他抱怨因為公司內規部門只能有3個考核A級員工,於是他的主管跟他說,因為倫理因素,所以這3個考核A級必須要給資深員工,資淺的慢慢熬,總有一天也會輪到。

接不接受這種倫理是一回事,因為這是主觀認定的事情,但是為什麼沒辦法在一開始就講清楚?──如果我知道這間公司的資淺員工考績一定不好,那我當初就可以 選擇別的公司嘛!如果有明文規定下班前要探頭看看老闆走了沒才可以下班,還是得講清楚啊!主管不能什麼都不說,只希望員工能有足夠的「悟性」,應對進退都 要看看左右鄰兵的反應,不可以有白目的舉動。

如果我們希望員工有什麼樣的工作態度,就應該讓他們知道,很多優秀的人才只願意服從有本事的主管,如果主管沒有一開始講清楚先來後到的規矩,難免會造成內部衝突,甚至同仁辭職洩憤,導致公私雙方的損失。

其實道理也很簡單,就是把遊戲規則開誠布公,如果不喜歡同仁的作風,又不肯明說,這樣子的團隊能夠順利合作嗎?

話說,倫理對企業競爭力的影響是好是壞,看起來並沒有直接關連。比較沒有既得利益者階層的公司,資淺的人比較有機會出頭,但是也比較容易出包,人 員流動率也會增加,這種公司會不會賺錢,要看高階管理者所創造的公司文化來決定,只要能形成良性競爭,那麼公司在速度、效率以及決策上都會年輕化,創意也 會蓬勃發展。反之,企業如果維持傳統的倫理觀念,組織會比較穩定,一步一腳印來做,反而能小心駛得萬年船。

這樣看來,所謂企業倫理觀念淡薄的說法並不正確,因為企業倫理並沒有白紙黑字的存在,這對於不同文化背景,不同經歷的同仁會有很大的困擾,他們對 於無形的公司倫理難免形成一種錯誤印象:會察言觀色的人容易升官!因為倫理是隱喻的,所以能夠察覺到並且遵守的人,確實容易被重用。

「這種事情應該自己去學會,難道要我們一條一條教他們嗎?」在我把我的看法向那些抱怨底下同仁沒大沒小的朋友說明之後,他們反應還蠻一致的:「我的事情已經夠多了,還要幫他們上生活與倫理?」

就是因為手上的事情太多,所以才要白紙黑字明列出來,接受的就遵守,不接受的就另謀高就。這樣的做法也才不用花時間對每一個員工潛移默化,隱喻宣導的方式長久下來,一定會有人很機靈有人很白目。但是,機靈與白目不能作為A級員工的判斷標準,不是嗎?
有個朋友真的試著去列了一張表,不到半小時、一張A4紙就搞定,從此一勞永逸,根本沒他之前所說的那樣複雜!

管理階層最重要的事情是什麼?當然就是溝通,主管將各種場合各種方式消化獲得的資訊,轉達到其他人身上來執行任務。如果管理者沒有清楚告知員工公司的倫理要求,就拿來作為主觀判定員工優劣的標準,管理者本身已經有「失職」的嫌疑。

團體能否形成團隊,差別就在於紀律的有無,凝聚紀律與力量的唯一辦法就是說清楚講明白。缺乏明確的倫理條文,員工之間就不會有足夠的信任,表面的紀律可能存在,但是一旦作戰就會各管各的甚至互扯後腿。

有些大公司的主管擔心,「白紙黑字寫出來?萬一被Post到網路上怎麼辦?這些內規都是有點敏感的」,有個經驗可以讓大家參考,就是用唸的,解釋 給對方聽,但是一定要記得加上這一句:「這些遊戲規則我只講一次,希望你能確實記得並且遵守,以確保我們未來能合作愉快!否則……」(以下省略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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